关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委会行使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审批权的公告
根据《珠海市促进经济功能区发展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号)以及《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珠字〔2007〕13号)的有关规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授予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并联审批);
(二)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三)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四)特殊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核准;
(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
(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返还;
(七)退还支付、履约、工人工资担保函。
园区内各企业需要办理以上业务可直接到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办理。地址:珠峰大道与珠港大道交汇处,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办公大楼。
特此公告。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