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李国青(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经整改后复核,该机构符合口腔门诊部的基本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及《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
(二)类别:口腔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负责人:李国青。
(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中心路2001号恒裕滨城花园(二期)商铺-163。
(五)诊疗科目:口腔科(牙椅18台、含口腔种植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六)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七)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八)设置单位(商事主体):深圳同裕口腔门诊部。
(九)登记号:MA5FJKBL-X44030517D1522。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
三、要求该机构在开业前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保障医疗安全。
四、请你公司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