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新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原名碧美特殊化学品(珠海)有限公司)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南港西路***0号,占地面积79999.8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型车间、原料储存及成品仓库、回收车间及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等,总投资4000万美金,其中环保投资1233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主要从事活性炭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年,目前实际生产负荷为3000吨/年。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的原辅料为磷酸、锯木屑、盐酸、氢氧化钠等。
4、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3]89号、珠港环建[2015]88号)
6、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7、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结论显示:该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该项目生活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磷酸雾、盐酸雾)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要求;东南、东北厂界夜间噪声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排放要求,西南、西北厂界夜间噪声超出《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排放要求。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