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拱北口岸地段景观灯光项目应急工程概算的批复
珠香发改应急概〔2018〕2号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报拱北口岸地段景观灯光项目概算的函》(珠香城管函〔2018〕6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现就该工程的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珠海市迎宾南路,建设内容主要为拱北口岸地段道路景观亮化提升,包括对2座人行天桥和道路两侧大王椰进行亮化、更换中国结及罗马灯,新建配套电缆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香洲区应急工程联席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号)。
(二)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五月设计的《拱北口岸地段景观灯光项目》施工图。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及相关计价规定、粤建标函〔2018〕106号、粤建市函〔2018〕898号等。
(四)主要材料价格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6期中的中档材料价,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970.60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表),其中:建安工程费882.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79万元,预备费28.27万元。
四、要求和建议
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区财政局审核,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控制总投资。
(项目编码:2018***********11368)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