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迅速行动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2月13日,香洲区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大会。会后,被列入第二批重点监督单位的区环保局迅速行动起来,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5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对工作进行了部署。
强化认识:林常青局长首先帮助大家明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环保局列入第二批重点监督单位,是对区环保局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化大力气来抓。
健全领导:成立了由林常青局长担任组长,詹林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区环保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在局机关、区监察大队和区环境监测站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林常青局长作为局第一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确立目标:一是建立环保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二是全局干部职工抵制防范商业贿赂行为思想意识明显增强,营造行政执法到位、执法行为规范、行业自律有效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项重点: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收受企业红包,推荐环评单位、环保工程公司等行为;二是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认真查处各种违法排污,是否存在推荐环保工程公司,收受违法企业红包的行为;三是排污收费方面,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公平、公正收费,是否存在私自减免漏收排污费的行为;四是与企业业务来往中是否做到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收支两条线,是否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六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的纪律,做到在资金监管、业务往来上措施到位和有效。
落实分工:林常青局长要求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局治贿专项工作的开展,收集市、区相关文件印发至每个股室,便于部门加强学习。同时要求各部门将业务办理规章和流程制成框架图,进一步理清办事程序,形成办事规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学习,作到全局工作全体人员都“一精二熟三懂”,实实在在的让每一个行政动作都在集体的监督和控制下。各部门还要针对易出现腐败和违纪行为的工作环节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在下次会议上予以汇报。
林常青局长还要求每周出一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负责一期简报内容。
纪律约束:凡是出现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收受商业贿赂行为的,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涉及在职人员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中层干部免去职务;临时聘用人员解除合同不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