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70337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飞扬兴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整A011-0166宗地容积率,用地位于新安街道留仙一路与隆昌路交汇处北侧,用地面积16158.09平方米。该事项涉及[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7-03、37-04地块规划调整,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7-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 78377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3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6058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37-03、37-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依据各宗地边界对37-03、37-04地块范围进行微调,并将37-03地块划分为37-03-01、37-03-02、37-03-03、37-03-04四个地块。
37-03-01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6111.67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
37-03-02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0432.22平方米,容积率“--”,备注“现状保留”。
37-03-03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474.63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
37-03-04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6158.09平方米,容积率4.0。配套40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地、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37-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 27409.85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
(四)项目现场
地址:新安街道留仙一路与隆昌路交汇处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网站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3日至2017年1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27832447;传真:2781190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