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溪第一工业区27号A厂房招租公告
沥溪第一工业区27号A厂房招租公告
招租编号:lx03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珠海市沥溪股份合作公司的第一工业区27号A厂房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意向竞租人报名参加。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201002701、 201002702 | 第一工业区27号A厂房 | 11.5元/平方米/月 | 1032平方米 | 1年 | 71208元 | 第一工业区27号 | 编号98拨字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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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用于燃气灶具生产经营行业。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企业。
2.企业必须获得市级及以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四、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填单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月 2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2:30 - 4:30 (公休日除外)(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2、初审
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 2016 年 8 月 26日至 2016 年 9月 2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2:30 - 4:30 (公休日除外)到 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 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竞租人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单位 | 1、 经营范围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市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国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
第二步:缴纳交易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在 2016 年 9月 2 日下午 5:00 前,以转帐方式向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
银行账号:8002-000-000-573-5634
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南溪支行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201002701、201002702 (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上午8:30- 12:00 ,下午 2:30- 5:30 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在受理后当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交易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初审通知书(原件);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组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组织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已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除外) |
六、公示时间
本招租公告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8月 26 日至 2016 年9 月 2 日。
七、竞价会事宜
1、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10:00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
联系电话:8600211 传真号码:8600811
董事会、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多谢合作。
八、其它信息
1、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无免租期,出租年限为 1 年,月租金金额为中标金额。
2、从租赁合同计租日起,竞得人每月向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缴纳卫生治安管理费200元。
3、标的物按照现状整体出租,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意向竞租人在现场勘查及初审时,应向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详细了解标的物情况,一旦参与竞价,将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物现状。
4、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
5、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业主方与竞得方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0%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在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50%的交易保证金。
7、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 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 简德荣 、冯彩英
联系电话: 137****3302 或8614858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