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批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通知
(2007年2月1日)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通知》(深办发〔2007〕3号)精神,按照区委《关于组织各级干部下基层驻社区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方案》(罗发〔2004〕8号)的总体部署,围绕继续开展“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和基层基础工作,现就2007年度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级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的具体安排
2007年各级干部下基层驻点挂点社区工作总体上参照2006年的做法进行安排,同时根据区领导挂点联系街道和工作站整合的情况作适当调整,继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加强驻(挂)点的针对性。
(一)区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街道。继续坚持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街道社区工作制度,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等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各街道(附表一)。
(二)区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挂点联系社区。45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对应83个社区,实现全覆盖。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挂点联系1-3个社区,人员编制多的单位联系社区的数量相对多一点(附表二)。
(三)机关干部驻点社区。45名机关干部驻点条件相对困难、或存在相对突出问题的社区。驻点干部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分成10个工作队,每个队确定1名队长负责,在队内既有各自驻点分工,又有整体交流协作,共同推进驻点帮扶工作。驻点干部前4个月(2月中旬-6月下旬)要常驻社区开展工作,后8个月挂点社区联系工作(附表三)。
(四)机关科室挂点联系其他社区。其他38个没有机关干部驻点的社区,分别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科室进行挂点联系(附表四)。
二、明确各级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的主要任务
2007年领导干部挂点和机关干部(科室)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主题是“一树立两促进三建设”(即: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建设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重点帮助社区和基层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和谐罗湖、效益罗湖建设。
(一)领导干部挂点联系的主要任务。
1.帮助挂点单位制定完善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抓好落实。
2.区级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挂钩联系点不少于1次,区直单位负责人每两个月到挂钩联系点不少于1次,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参加挂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活动,列席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进行指导把关。
4.指导、协调所挂点联系单位的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
(二)机关干部驻(挂)社区的主要任务。
1.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影响社区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定期召开解决存在问题的工作会议,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把影响社区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切实解决好。协助落实“清无”、“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每个驻社区干部要分别联系1-2户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等实际困难。
2.进一步加强基层班子和队伍建设,解决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街道党工委对班子成员不团结、群众不信任的社区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帮助其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依托街道党校、“成人学校”等,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农村城市化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实现由传统农民向文明居民和现代市民的进步。协助有关单位推进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社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协助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和社区管理制度。健全社区重要工作议事规则,推进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理顺社区组织关系。协调处理好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引导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积极作用。
5.深入调研,建立民情日记制度。要求驻点干部前4个月常驻社区协助开展工作,做好民情日记,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和需求,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后8个月每月到社区1次,协调落实有关工作。
(三)机关科室挂点联系社区的主要任务。
1.帮助挂点社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帮助其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列席社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2.协调帮助社区完成重点工作。参加挂点社区的重要工作会议,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帮助社区落实“清无”、“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每个科室要分别联系1-2户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子女上学、就医、就业等实际困难。
3.协助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和社区管理制度。理顺社区组织关系,协调处理好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引导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积极作用。
4.机关科室可明确专人或科室成员轮流深入挂点社区进行调研、指导协调开展工作,建立长期挂点帮扶联系机制。要求每个月到挂点社区不少于1次。遇到社区突发事件,挂点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常委要亲自挂点,亲自督促检查,发挥带头表率作用。街道党工委要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区直单位一把手要把挂钩联系社区、选派干部驻社区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工作责任制,定期安排时间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班子成员要轮流跟进,配合一把手做好挂点联系工作,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轮流跟进、驻点干部(挂点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驻(挂)社区干部的工作交接。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先进后出”的原则,第三批驻社区干部(挂点科室)先到驻点挂点社区,完成工作交接后,第二批驻(挂)社区干部方可撤出。各街道、社区要主动协助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交接工作须在春节前完成。
(三)加强对驻社区干部和挂点科室的管理。各街道党工委对派驻干部,可根据情况安排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工作站副站长。驻社区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编入驻点社区党组织,参加驻点社区党组织活动。驻社区干部驻点期间,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伙食补助及因法定节假日、公务而发生的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区委负责驻(挂)社区干部的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街道党工委负责驻(挂)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基层办负责对处以下(含处级)驻(挂)社区干部的工作考核。同时,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对第二批驻(挂)社区干部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街道要定期召开驻(挂)社区工作会议,掌握驻(挂)社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要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区直有关单位和各街道每季度末向区委基层办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各派驻工作队每个月底向区委基层办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基层党委、工委,区直处以上单位党组织要在做好今年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各项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本部门近几年来组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和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融入基层、干部融入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定点联系、对口帮扶、定期下派”的工作制度,丰富帮扶基层和锻炼干部、转变机关作风和服务人民群众有机结合的载体途径,不断为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动力。
***: 1.区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工作安排表.doc
2.区直单位负责人挂点联系社区安排表.doc
3.机关干部驻点社区安排表.doc
4.机关科室挂点联系社区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