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部门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引导辖区商户文明诚信经商;
(二)参与建设消费信用体系;推动及参与有关商品的服务标准制定;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出诉讼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五)对辖区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
(六)承担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本单位属罗湖区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4人,在编4人;雇员编2人,在编1人;离退休人员1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16年执行情况
2016年我单位依据年初工作部署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今年全市消费投诉处理系统升级,我会秘书处推动投诉制度完善与规范,消费投诉处工作理上新台阶。罗湖区消委秘书处今年共接受消费咨询7200多人次,收到消费投诉4186宗,我会秘书处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导则规定,受理其中的3376宗,约双方来我会现场调解近300宗,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5万元。
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联合深圳市罗湖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开展“品质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消费教育宣传进校园。我会秘书处制作了漫画形式的消费知识记录本分发给辖区内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消法宣传,增强小学生对消费知识的掌握程度。
4、诚信商户予表彰。对26家积极参与创建罗湖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商户(企业)颁发牌匾及通报表彰,让商户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罗湖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品牌影响力。
5、推动设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裁决机制。为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建设,强化消费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对接,今年我会秘书处就小额消费争议的特点,分别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律师协会合作,推动建立了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裁决机制。
6、探索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一方面对罗湖区近年的跨境消费纠纷开展梳理,了解跨境消费者纠纷的热点和难点,另一方面前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研,了解跨境消费投诉的数量、类别,研究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可行性。
7、商品比较试验净化消费环境。我会秘书处协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开展了一系列商品比较试验,今年抽取面点、酱腌菜、蜜饯70批次,流通环节销售的休闲服装20批次,纸巾纸15批次,共计105批次商品,合格94批次,整体合格率为89.5%。
8、消费维权培训不断拓宽。我会秘书处对罗湖区大型企业培训人员120人次,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升辖区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技巧,开展“诚信联盟”的推广,推动罗湖“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四、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本单位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探索符合国际惯例的消费纠纷仲裁制度和流程。与深圳仲裁机构对接,研究建立小额消费仲裁机制,探索在“诚信联盟”试点小额消费仲裁,为消费者提供流畅友好、合理迅捷的仲裁服务。
2、探索综合消费维权投诉处理大平台机制。初步探索构建跨部门快速协调机制,建立消委会与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络机制,重构罗湖区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模式,提高处理效能。
3、315活动:开展罗湖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4、商品抽检:继续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加强净化辖区消费环境。
5、消费维权培训不断拓宽: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升辖区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本单位总收入27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17万元;总支出271.17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7年,本单位预算支出271.17万元,较上年增加18.43万元,增加 7.3%;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支出144.18万元;事业运行项目支出9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