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福田区高级科研人才培养资助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田区高级科研人才培养资助办理细则(试行)》(福人力〔2017〕7号)相关规定,对辖区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年按每名在站博士后2万元的标准给予日常资助,每年对辖区在站博士后在市级资助基础上配套给予每人3万元生活补助;经审核,2017年上半年有109人符合资助发放条件,其中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资助的15家(39人),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的70人。现将资助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