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的通告(2016年第一批)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系列政策的相关规定,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且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服务期内可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现将公示无异议的王兴龙、谌章义等2人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保障人员名单及标准(2016年第一批)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2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13:4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