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二期
本次通告涉及不合格食品有: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经营的餐饮食材“炸猪扒”,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对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17-GL-0261)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2017年8月1日,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执法人员向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核实,该单位食堂共购进上述“炸猪扒”(加工日期:2017.06.20)2包,每包有50小块“腌制猪扒”,除了监督抽检外,其他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涉及违法所得66元。
(二)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调查情况,认定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17年8月22日,高栏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6元,免予其它处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