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出全面深化亮点频出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8月2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对第一批共***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珠海市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8月2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珠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出全面深化、亮点频出、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进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7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检验标准。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事项(主项)从12***项减少到332项,全面清理取消市级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134项证明事项。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2天,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政务服务“全城通办”,群众办事100个高频事项76%实现“全城通办”。在全国率先探索“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搭建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公示100%。
据了解,近三年来,珠海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域海岛保护条例、旅游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4部,出台政府规章17部。出台《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制度,通过规范决策过程保障依法决策得到有效执行。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在各领域形成监管合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打造医疗纠纷、金融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在全国率先推动制定《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促进港澳建筑人士便捷有序开展业务。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制定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配套规范性文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