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路排洪渠(上冲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金凤路排洪渠(上冲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概算的请示》(珠水集团〔2010〕420号)收悉。经审查,现就该工程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解决金凤路排洪渠(上冲段)排洪能力、过流断面尺寸不足、淤积严重、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而实施的,同时在确保排洪渠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生态、景观和休闲等多功能要求。该项目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综合整治,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整治渠长约5.2km、设计渠道宽度约8~51m,渠底面积约13903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岸顶、岸墙加固、渠底改造及生态景观绿化
对部分渠段进行拓宽,对部分岸墙进行加固、加高,新建暗涵、渠底清淤、护砌、修补及增加景观绿化等;渠道以自然绿化为主,同时根据渠底宽度空间考虑设置浅滩、深潭、湿地等;渠底设置主槽和雍水堰。
(二)截污工程及跨渠建筑物
实施沿线排污口截污,铺设D400~600污水管道约3300m、设置砼截污槽及检查井等,对桩号SC1+636处桥进行拆除,原址新建二孔钢筋砼梁式桥,同时对沿渠71个雨水口进行整治并与主槽连通。
(三)征地拆迁(含管线迁移)、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金凤路排洪渠(上冲段)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建〔2010〕180号);
(二)《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金凤路排洪渠(上冲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珠海农渔水〔2012〕***1号);
(三)依据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采用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基〔2006〕2号文《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关于<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税率调整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1〕655号)、《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
(四)材料、人工费
1.主材价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11期市场中档价计入,并按《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基〔2006〕 2号)及《关于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工程部分费用标准及砌石工程等概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粤水建管〔2009〕462号)中的限价计算;
2.次要材料价格按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定额次要材料预算价格(2012年)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42号)中的材料价格计入单价;
3.人工费按照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1〕105号文《关于公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人工预算单价调整的通知》规定,本地区属七类工资区,人工单价为39.50元/工日。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5720万元内,其中:
(一)建安工程费用4193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2万元;
(三)预备费236万元;
(四)专项费用759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41万元、环境保护费141万元、新增水土保持费77万元)。
四、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21日
(联系人:宋太春,联系电话:253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