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禁止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节前清洗清洁的通知
南山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临近新春佳节,有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利用放假期间清洗、清洁机械设备和场地,其中部分企业违规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清洗剂。2014年12月31日,佛山市顺德区曾发生此类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为企业、伤亡家属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防范此类事故发生,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如天那水、香蕉水、酒精、异丙醇、稀释剂、白电油、正己烷、汽油、丙酮、甲苯等)进行设备、场地的清洗、清洁。对于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制现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放量,保证通风、监测、监控、防爆、灭火、防火、防泄漏、防晒等相应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条件的要求。对于在此期间发生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导致的事故,我局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