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宝安区宝城三区新兴宾馆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恒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宝安区宝城三区新兴宾馆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修改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和调整事项
项目位于新安街道建安一路与龙井二路交汇处,已取得专项规划批复文件,批准拆迁用地面积为12012.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0213.6平方米。经2014年2月份确权,项目拆除范围内有890.1平方米属国有未出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需予以清退。扣除清退的890.1平方米用地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由原来的10213.6平方米减少到9323.5平方米,容积率维持6.7不变,建筑总量由原来的68025㎡减少到62097㎡(减少的建筑量从办公中扣除),其中商业23000平方米,办公38987平方米,配套110平方米。开发建设范围中的公共开放空间按比例相应减少(由510平方米减少到466平方米),其他各项指标维持原专项规划不变。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宝城三区新兴宾馆片区项目现场 地址:建安一路与龙井二路交汇处
3.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02-8号
4.龙井社区 地址:新安街道龙井二路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30个自然日(自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24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4年4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电话:27812416 传真:27812582 联系人:谢先生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调整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附:宝城三区新兴宾馆片区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示意图
***
新兴宾馆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