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全市社区防灾减灾演练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服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我局将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2018年全市社区防灾减灾演练”项目。
现对“2018年全市社区防灾减灾演练”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中标单位应与深圳市民政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开展台风、暴雨等常见自然灾害救灾救助桌面推演,细分场景,分组推演救援救助处置措施;
(二)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人员安置实战演练;
(三)急救演练;
(四)民政常用防灾减灾救灾物资、设备、装备使用教程,救灾帐篷搭建及安全管理训练;
(五)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六)项目完成后形成总体工作报告。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二)项目服务费用为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
(一)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7日17:00。截止时间后,本单位不再接受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函件等形式的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一)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投标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一)、(二)、(三)、(五)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9:30前(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递交至深圳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和慈善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联系电话:25629707。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投标履约承诺函(格式)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9日
***
***:投标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