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下半年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监督函〔2018〕13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所医疗卫生监督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单位和抽取卫生监督员
2018年7月国家医疗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医疗机构8家,随机抽取卫生监督员8人,详见附表1。
二、医疗卫生监督抽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特区医师、台湾地区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体检报告)管理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
1.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被抽取的卫生监督员自行安排。在监督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2.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执行随机抽查任务的卫生监督员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抽查任务结束后转交辖区所在科室处理;
3.监督抽查工作结束以后5个工作日内,由执行任务的监督员1将监督抽查情况录入卫生信息平台,并将监督抽查资料(表2、表3和执法文书)汇总至医疗服务监督一科。
四、结果报送和及时公开
1.医疗服务监督一科及时统计汇总监督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监督所和市卫计局。
2.按要求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市卫计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李敬良、陈立峰
联系电话:2269672,2262651
电子邮箱:zhwsjd_yjk@21cn.com
***:表1.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表2.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表3.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珠海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