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类地方标准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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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质监局决定废止113项广东省食品类地方标准(见***),现予以转发。
珠海市质监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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