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月10日下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并审议了龙岗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少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钦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参加会议,副主任刘晓杰列席会议。
据了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因公出国管理、改进新闻报道等方面进一步作出严格规定。当天会上,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在具体落实上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把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和强大理论武器;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点;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政治原则;坚持把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还先后审议了龙岗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研究了龙岗区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初步建议人选,审议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多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