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市政和林业局:
报来《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关于报送“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市政林业函〔2014〕1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工程(编号:FG2014100180)建设范围包括机场高速公路金台、乾务两个互通立交红线范围内的绿地。绿化提升改造总面积约39.634万平方米,包括:
(一)金台互通立交红线范围内面积约37.848万平方米,其中,绿化提升改造面积32.858万平方米(包括绿化种植面积约28.476万平方米、边坡复绿面积约2.582万平方米、生态水塘水体美化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
(二)乾务互通立交红线范围内面积约8.859万平方米,其中,绿化提升改造面积6.776万平方米(包括绿化种植面积约6.178万平方米、边坡复绿面积约0.598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台、乾务两个互通立交红线范围内绿地的场地清理和平整、景观提升和美化、排洪渠边坡防护绿化、水塘水体的美化以及绿化喷灌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995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26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2万元,预备费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斗门区按5:5分担。
三、节能措施
建设项目应按照备案号为20140044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四、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市委办《市领导批示转办通知》、《斗门区人民政府承诺书》、《关于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经费的复函》(珠财函〔2014〕819号)、《关于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斗环建表〔2014〕043号)、《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商请免办“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水土保持审核的复函》(珠海农水函〔2014〕1***号)、《关于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4〕133号)、《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关于报送“机场高速金台、乾务互通范围复绿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市政林业函〔2014〕166号)。
五、建议
(一)该项目申报工程量较大,工程量对工程总投资影响较大,且本阶段又难以准确预估,建议下阶段须进一步细化工程方案,明确工程实施范围和工程量,对总投资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擅自突破。
(二)据了解,该项目先进行了方案招标,后根据中标方案做的投资估算,建议下阶段应限额设计,同时须确保绿化效果,避免重复建设。
六、其他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1月4日
(联系人:焦佳节,联系电话:2538301、136****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