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珠规建建〔2015〕31号
ZBGS-2015-021
珠规建建〔2015〕31号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市招标办、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管中心、市造价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安全协会,各建设、施工单位及监理企业:
为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等管理行为,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