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创业路(东段)线位及周边地块用地范围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向我局申请办理创业路东段市政项目用地手续,我局已受理其申请。创业路(东段)位于[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范围内,西起五联路,东至清水路,为城市次干道。因申请事项涉及调整已批法定图则规划的市政道路,根据法定图则个案修改事项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创业路(东段)线位涉及相邻地块用地范围的调整情况公示如下(具体调整方案详见附图)。
公示期自2011年11月5日至2011年11月19日,为期15天。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上述调整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同时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 点: 1.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附图:1.创业路东段项目用地位于法定图则示意图(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111/t20111104_67733.htm)
2.创业路东段项目用地红线影像图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28915616,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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