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类常见问题解答(更新至2021年11月1日)
1、施工类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时需要上传哪些资料?设计、造价、监理类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时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答:(1)施工类项目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资金落实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招标文件,园林绿化工程类项目无需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设计、造价、监理类项目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证、资金落实文件、招标文件等。
2、电子招标时,招标文件备案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答:使用新系统进行全过程电子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无需在市招标办进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招标答疑、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等备案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在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相应的工作流程。
另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将终止招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3、项目招标答疑发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各潜在投标人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招标议程安排表上的时间,在答疑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前十个日历天)在交易系统中匿名提交答疑问题,由招标人统一汇总回复。招标人在答疑发布截止前(投标截止前七个日历天)将答疑上传至交易系统盖章后在珠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4、第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要走那些流程,才能重新挂网招标?
答:第一次招标失败后,招标人须填写招标失败情况报告并加盖公章,之后提交给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盖章,最后交由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回给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可开展第二次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