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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复文摘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采用摘要形式公开如下:

  黄丽君等3名代表提出《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第20150080号),建议按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中对公园所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积极落实母婴室这一设施。我局对公园内母婴室建设和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汇总,全面系统总结了目前我市公园内母婴室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在新建、改造公园过程中,我局已充分考虑母婴室的配备,并结合场地条件,因地制宜的配设母婴室。现已完成公园标识系统的设计,今后将在有母婴室的公园,增设容易识别的标示牌,引导市民正确、文明使用,共同维护母婴室清洁舒适的环境。

  林良浩等3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公园综合管理的建议》(第20150115号),我局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我局在公园建设方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例如:公园的法制建设方面,已积极修订绿化和公园条例,并不断健全公园的法制保障;在公园规划方面,制定《深圳市公园发展专项规划(2012 -2020)》,科学统筹全市公园建设。在提升公园管理方面,我市成立公园管理中心,规范管理标准,提升公园管理品质。在公园特色化建设方面,制定了《公园特色发展规划》,正在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公园景观与文化内涵。代表们分析了目前深圳公园发展的成果,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我局梳理公园综合管理的现状,我市公园在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未来我市公园绿化的建设目标与措施:用7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深圳城市绿化的“生态化、人文化、精细化、均衡化”。

  陈锦花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在对外开放的公园和山上设“有毒蘑菇”警示牌的建议》(第20150323号),建议在公园的出入口或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通过媒体告知民众毒蘑菇的危害。我局就市民误食毒蘑菇事件多次与各类公园和各区街道对接,多次督促各公园开展毒蘑菇警示的安装竖立工作,经过统计,我市很多公园已设有毒蘑菇警示牌,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建立禁止采食毒蘑菇的长效防治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加强野生毒蘑菇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加强野生蘑菇巡查清除与采摘劝阻工作,结合野生蘑菇季节生长特点,及时劝阻市民采摘野生蘑菇;三是加大与各类媒体的协调沟通,在蘑菇的生长季节加大宣传力度。

  张静平等17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第20150607号),我局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一是2015年《条例》修订工作列入我市立法工作调研项目。目前,我局已委托深圳大学特区立法研究中心启动对《条例》的修改工作,将通过调研论证进一步完善《条例》;二是在立法修订工作中,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如对流浪无主犬只的收容、领养;对犬只来源的源头管理;对丢弃犬只的处理等;三是在《条例》修订的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开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广泛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开展社区宣传等方式,倡导文明依法养犬,提升市民文明意识。

  沈永芳等7位代表提出《关于规范和整顿深圳市户外广告牌的建议》(第20150514号),我局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回复意见:在清拆乱树挂贴广告牌方面,年初开始我局持续开展的街道家具整治行动中,已将横幅标语、违法广告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大力整治;在建立专门的户外广告创意设计审督委员会方面,我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落实。在由政府出资进行户外广告的改造,并建立专门的户外广告发布机构方面,建议应根据《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理翻新管理规定》,由业主出资进行改造包装,从而避免相关问题的产生,也可减轻财政负担。对业主红线范围的户外广告建议在相关法律体系完善后再行推进较为稳妥,确保良好的营商环境;在配合联动成立相关工作组方面,将积极考虑运用新技术,参考调研杭州强制联网的做法,推动电子显示屏联网的相关工作,同时实现户外公益广告和应急信息发布技术可能;在亮化楼体和合理利用及艺术化处理楼体方面,将结合景观视觉一体化工作共同推进,并要求各区对辖区范围的主要路段和商业街区通过专业设计,引入创意,艺术化处理建筑外立面,将深圳设计之都的名片更充分的发挥。

  杨勤等18位代表提出《关于政府主导市民参与编制乱象清单的建议》(第20150495号),代表们指出深圳特区对外展现自己独特优势的同时,存在许多方面的短板,建议职能部门应自我梳理、有针对性地考虑并提出解决方案。我局自2014年始,在编制乱象清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一是联合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共同编制了《城市管理负面清单Ⅰ》,内容包括梳理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城市乱象以及正确案例,并以图文形式一一列出;二是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也都通过网络平台邀请市民积极参与,包括用手机拍下身边的各种负面景观、城市管理的负面问题,征集好的城市景观、城市管理案例;三是计划编制一系列的《城市管理负面清单》,目前第一册已编制完成,正在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灯光照明、市容秩序等专册,部分专册将在年底前陆续完成;四是每天都编制《舆情简报》,收集报新闻媒体、网络上有关城市管理各方面的信息;五是正在开发“智慧城管”,打造“公众互动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收集市民反映信息渠道,现已进入调试阶段。

  何奕飞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宝安、龙岗(含其他新区)各街道教育、医疗卫生、城市管理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建议》(第20150577号),代表们深入剖析了原关外各街道教育、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特区内存在的明显差距,建议从市级层面着手,加快推进原关外教育、医疗卫生、城市管理一体化进程。根据职能和权限,在原特区外卫生较差的问题上,我局从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入手,积极协调原特区外各区不断加大环卫作业经费投入,联合采购招投标部门研究***低价中标弊病,按照《深圳市环卫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要求,达到合理的清扫保洁单价;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定期更新环卫作业要素价格;进一步研究制定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及配套文件,明确经费投入标准,提升环卫作业服务标准,并将在全市全面推行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原特区外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在城市绿化相关指标低的问题上,我局将“美丽深圳绿化提升行动”纳入各区政府绩效考核,从道路绿化建设、社区公园建设、绿道网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立体绿化建设、绿化投入等多方面入手,提高绿化建设的质与量,并重点加大对原特区外相关工作的考核,同时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由市财政发放总计1亿元的绿化补贴,特别是重点加强与市财政委的沟通协调,促使市财政在工作经费投入上向原特区外倾斜,提高原特区外在相应补贴上的占比;着力加强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明确绿地管养预算指导价;加强绿地养护工作综合指引;将社区公园建设列入全市重大民生事项。在城市照明方面,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将城市照明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确保市政道路路灯装灯率达到100%;强化原特区外城市照明维护管理考核,提升城市照明质量,力争到2016年原特区外各区市政道路装灯率达到100%,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6%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逐步解决城中村及小路路灯问题,改善城中村的公共照明环境;推进原关外地区200多台台架式变压器和水泥灯杆等老旧路灯设施改造以及LED路灯节能改造,实现全市道路照明一体化发展。在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和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面,我局将在2016年从改革的角度对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不再直接考核到街道一级,而是转为直接考核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王晓泸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维修、清理、清洁宝安南路地下人行横道的建议》(第20150684号),代表们分析指出宝安南路地下人行横道影响市容市貌的现状,建议应及时予以管理。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及时安排维护单位对照明灯具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同时加大巡查力度,要求维护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地下人行横道。在违法摆摊的问题上,已协调地下人行横道主管单位市交委道桥维修中心对人行横道进行了全面的清洁和清理,同时专门设立了检查组对市交委的地下人行横道管理外包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和考核,要求其落实24小时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上,保洁公司已立即对通道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和清洗。同时,我局已督促辖区责任街道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并专门召集保洁公司一起研究相关问题,要求其严格履行合同,按照特级道路保洁标准予以保洁,在派驻人员专门负责对通道进行日常保洁基础上,每周要对地下通道冲洗两次。在整治之后回潮的问题上,我局将加强日常巡逻、整治,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精细化的日常管理,竭力推动全市市容环境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王荣辉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审批西涌旅游疏解应急通道项目的建议》(第20150635号),代表们分析了大鹏半岛公路网络不完善的问题,提出新区现正在筹建西涌旅游疏解应急通道,但目前西涌旅游疏解应急通道工程线位规划占用了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问题。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就此问题与《深圳市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设计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和市规划国土委滨海分局进行了对接,收集了正在筹建西涌旅游疏解应急通道项目的相关资料,经认真分析,同意对深圳市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功能分区进行调整,将位于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西涌旅游疏解应急通道工程线范围调整为实验区。

  肖幼美等6位代表提出《关于垃圾分类必须从试点跃向推广建议》(第20150131号),代表们从2000年至今的垃圾分类不平坦历程出发,深入剖析了垃圾分类“卡壳”的问题,并提出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等建议。我局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回复意见:一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办法》实施满3年后,组织开展对《办法》实施的基本情况、实施的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研究推动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二是《办法》规定由市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重大事项,并明确各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要求相关部门负责和配合具体工作实施。我局已制订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明确建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办法》在促进源头减量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如推行深圳标准,制定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特区技术规范,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等。同时,《方案》中明确市市场监管委从2015年下半年起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办法》规定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市人居环境委已对5类有害垃圾提出分类回收要求。《办法》规定将每个星期六定为我市“资源回收日”,重点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回收,同时我局也制定了家庭分类指导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发放给居民。

  李咏霞代表提出《关于开展“护花行动” 集中安排年花年桔统一回收的建议》(第20150158号),我局为主办部门,在结合各汇办部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回复意见:自2010年起罗湖、南山等探索开展年花年桔的集中回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其中罗湖区的做法和经验具有推广意义。为落实年花年桔的回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53号)第5项工作中,明确提出“开展年花年桔的专项回收利用行动”的任务,各区在9月前制定实施年花年桔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安排单独部门预算,并作为常态工作,通过政府提供临时场地和适当补贴等方式引进回收企业,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预约免费***回收废弃的年花年桔。我局还将建立统计和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对各区年花年桔回收工作的专项检查和数据统计,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核。

  胡萍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垃圾减量分类的建议》(第20150594号),我局为主办部门,在结合了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从四个方面进行答复:一是干湿分类问题。目前我市分类标准是按照干湿分开、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等原则确定的,对于已具备处理利用渠道和处理能力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干垃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深度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对于餐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以及厨余垃圾等“湿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是分类收运问题。一方面在立法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都有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生活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全程***监管。三是建立示范区问题。正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和总结推广“盐田模式”,还将由龙岗区负责实施深圳国际低碳城示范项目。四是设立治理目标问题。目前我市已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蔡志超等16位代表提出《关于老虎坑环境园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第20150568号),我局为分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根据职能和权限,从两方面内容提出回复意见:一是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研究问题。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相对集中、适度分散”的布局策略,我局加强全市统筹协调,已经启动《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06-2020)》修编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研究在光明、龙华等新区规划布局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工作。二是切实落实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问题。我局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大垃圾分类推广力度,引导全民参与。首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住宅小区“资源回收日”活动,将每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市“资源回收日”,在社区、住宅小区(城中村)统一集中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等可回收物;开展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春节盆栽花卉、废弃织物专项回收处理行动;探索建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示范单位(小区)创建成果。其次大力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行动、超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倡导餐饮企业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开展“低碳节约型机关(企业)”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推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责任延伸制度。

  张卓颖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校园周边环境优化行动常态化联动机制的建议》(第20150378号),我局为分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根据职能和权限,提出以下回复意见: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面,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做好日常管控工作。我局要求各区、街道城管执法部门要把校园周边作为辖区管理重点,建立常态巡查执法机制,加大对乱摆卖、超门店经营、烧烤档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二是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逢新学年开学和“三考”期间,我局认真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制定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方案,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安排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定点值守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开展校园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专项督察。我局组织专项督察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辖区执法部门落实整治。同时,并将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街道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市容环境综合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的落实。四是积极推广龙岗街道执法队“协同共治”做法。龙岗区龙岗街道执法队通过划定责任区及严管区、组建市场监督员队伍、设立治理工作微信群、联合执法等措施,形成“协同共治”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取得一定成效,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努力推广此项工作。

  杨勤等25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冷链储运销售体系的建议》(第20150027)、陈锦花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打击私宰生猪现象建立保障生鲜肉安全的长效机制的建议》(第20150325)、林戈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打击私宰生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第20150660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提出以下回复意见:对于危及市民群众食品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监督管理秩序的非法屠宰禽畜行为(私宰),我局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重点加强对荔枝林、山边、水源保护区、深莞惠交界地段等偏僻地区的排查,以及对前期已捣毁的窝点进行复查,大力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主要开展的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台帐;二是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7月,我局制定了《关于查处私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8月31日市城管局再次召开了专题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打私宰”统一执法行动,从2015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私宰违法行为统一执法行动。目前该统一执法行动仍在进行中。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四是加强与市牲畜屠宰行业协会合作。我局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信息情报,主动联系协会,强化信息合作,充分利用其信息情报来源,对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打击私宰起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打击私宰力度,保持打击私宰高压态势,强化巡查机制,依托台帐管理模式,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继续强化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理顺生猪屠宰执法体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和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营造全民参与打击私宰的工作局面。

  袁建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严把食安关,切实保障市民健康的建议》(第20150363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城管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主要负责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禽畜、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积极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清理非法养殖和严厉打击私宰行为。2015年7月我局制定了《关于查处私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8月31日上午再次召开了专题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打私宰”统一执法行动,从2015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私宰违法行为统一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依法清剿、捣毁、取缔违规私宰窝点;二是整治街头流动饮食摊档等违法行为。实行重点时间段弹性上班工作制,采取了定点执勤和巡查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有效办法,在学校周边、广场、农贸市场等重要区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流动饮食摊档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违法经营活禽执法行动。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及居民区、城中村等场所的活禽交易和非法屠宰活禽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禽畜、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两法衔接,加强部门信息互通,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杨汉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深圳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第20150420号),我局为承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回复意见:流动商贩的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为寻求更有效的流动商贩治理,我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流动商贩疏导治理工作。我局在龙岗区疏导试点和中心书城广场街头艺人疏导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做法,把握“不扰民、不妨碍交通、不扰校”的基本原则,以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为基本工作模式,大力推动和指导流动商贩治理疏导在各区进行试点工作;二是加强一类区等重点区域流动商贩的整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的决定》和《深圳市2014年度市容功能完善工作方案》,深南大道等全市290条主要干道和机关、学校、口岸、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市属公园及总部企业周边列为一类区,实行严格的管控标准,在2014年底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了一类区的整治。2015年,我局积极部署,在完成一类区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二类区、三类区的相关整治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预计2015年底完成二类区的整治;三是大力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环卫专项执法;四是开展流动商贩治理课题研究。为更全面的掌握我市流动商贩的整体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采取更为有效的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我局委托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创新管理研究所对我市流动商贩治理开展了课题研究。下一步,我局将在各区、各街道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大学流动商贩治理研究课题报告,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积极推行流动商贩治理新模式。

  胡捷代表提出《关于在我市公共场所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加强养犬管理的建议》(第20150109号),建议加强《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监督实施。自《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通过加大宣传,扩大办证点数量,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推进社区养犬自治,组织开展全市性养犬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积极推进养犬管理新模式,努力构建文明、有序的养犬环境。在公共场所增设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牌问题上,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设置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牌的通知》,并开展全面摸查,目前各区均在社区、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了部分文明养犬提示牌。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制作安装文明养犬提示牌的基础上,结合人大代表的具体建议,委托专业机构,探索设计制作一批包括文明养犬提示牌、狗厕所和宠物拾便箱等文明养犬宣传设施的样板,并在各区设置现场示范点,在全市公共场所大力推广安装。

  奚蓉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利用再生水资源将洪湖公园打造为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议》(第20150126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洪湖公园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是一个环境优美的城市湿地公园。2014年底、今年7月份公园已经陆续将布吉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引入公园湖区,每天可以补充再生水5000-6000立方米,可确保公园常年的景观用水。

  肖幼美等6名代表提出《关于彻底取缔公园内私人会所的建议》(第20150140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深港书画院清风书画研究院 东湖创意园基地”(湖山茶庄)是70年代深圳市老林场的员工宿舍,共六栋房共1400m2。2014年11月7日对方与公园签订了意向书,餐饮服务功能已全部关闭,由原提供茶水服务转为员工宿舍及书画展览服务,对外公众书画展示,我局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位于水库泄洪区下游的湖区的南端,罗湖区佛教协会小楼北侧平台下茶室,建筑面积50㎡,于2010年10月租赁给对方起初作为仓库使用,2014年改造为对公众开放的茶室,当时其承诺对游客开放,大众消费。对于私人会所经营性质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其及时整改,严格做到公园内杜绝私人会所。

  林南阳等5名代表提出《关于开放梅林山森林公园的建议》(第20150248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梅林山公园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南区并于2014年正式对外开放,现已成为市民登山远足、休闲健体、亲近自然的好去处。北区由于用地征转问题,尚未能启动建设。梅林山自然生态区管理分两片,一片由梅林山公园管理,一片由梅林水库管理处管理。其中修建登山道及观光健身平台的区域属于梅林水库的水源保护区,由梅林水库管理处管辖,我局已与水库管理部门明确,将由其开展登山道等建设工作。

  李继朝代表提出《关于规范深圳湾公园管理的建议》(第20150433号),我局为分办部门,根据职能和权限,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一是深圳湾公园所有停车场全部免费开放的问题,深圳湾公园开园以前,红树林两个停车场实行了免费开放。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部分私车长期霸占车位、车辆乱停放堵塞通道、游客为争夺车位经常发生纠纷等等。自2011年8月深圳湾公园建成开园以后,停车场增至8家,约1800个停车位。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将停车场承包给具有专业管理资质的停车场管理公司。深圳湾公园周末人流量在十万人次以上,重要节假日日均人流量高达三四十万人次。周一至周五期间,停车场能够满足市民需求,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人流高峰期时期,因1800个停车位无法满足全部游客的停车需求,存在游人在辅道和路边停车的现象。我们已经协调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疏导整治;二是“成立深圳湾公园综合治理专门机构,加强人力财力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公园综合治理”的问题,我局赞成建立深圳湾公园综合治理专门机构,或建立起工作联动机制。在机构或机制没建立前,我们会认真履行好公园管理的职责,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让广大市民满意的“公园之城”;三是“加强宣传,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打击效能”,和关于“打造多功能治安执勤点,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设置失物招领点,增加免费手机充电、提供饮用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措施”的问题,目前深圳湾公园内有3个辖区派出所、3个边防武警中队,均设有执勤点,我局公园管理处将会针对公园管辖事项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同时,与福田、南山城管执法队伍建立协同机制,努力提升公园周边执法服务水平。深圳湾公园自开园以来,在园内驿站、小卖部、服务网点设有急救药箱,随时为市民游客提供应急服务;设有4个管理站,拾到市民游客丢失的物品均会放置于就近的管理站保管。深圳湾公园的服务驿站设有免费手机充电的便民服务项目。

  侯毅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科学规划彻底实现深圳湾公园人车分流的建议》(第20150437号),我局为承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深圳湾公园共有14个主题园,建有自行车绿道的只有7个,其中仅有4个主题园的自行车绿道是相连贯通的;其余7个主题园并没有自行车绿道,自行车骑行则必须借道观光道,无法避免的造成了人车混行。4个建有绿道并且贯通的主题园集中于A区,即中湾阅海广场至北湾鹭港段。全园连接自行车绿道与人行观光道的小径有88处,海边巡逻道与人行观光道的连接口有25个,这113处连接处均是自行车可以轻易骑入观光道的位置。目前,公园综合管理员加上保安员共有83人,两班倒上班,即便所有人员均用于引导人车分流,仍无法做到全线监督管理。位于C区的海边巡逻道没有全线贯通,存在很多断头路,自行车无法直接通行,公园虽已引导自行车在巡逻道骑行,但在巡逻道的断头处仍需借道观光道。园内有4座桥属于唯一通道,是行人与自行车的必经之地。北湾鹭港停车场入口、日出剧场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大道、沙河西隧道出入口等都属于唯一通道,存在行人与自行车混行现象,我们将加强管理与疏导,做好关键点的引导工作。就深圳湾公园人车混行问题,我局已经委托专业公司编制了《深圳湾公园人车分流方案设计项目计划书》,该项目计划书提出的初步方案主要是在不影响公园景观环境的前提下,连通海边巡逻道,实现公园内的人车分流,涉及的建设工程包括有新建桥梁、原有道路拓宽。我们将从加强管理入手,通过设立指示牌、在桥梁等混行路段加装减速带、将部分巡逻道阶梯改造成无障碍通道以方便自行车驶入等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园内骑车游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其养成良好的习惯,必要时借助社会志愿者的力量,共同做好人车分流。

  梁锡武代表提出《关于改善深圳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0150056号),我局为承办部门,经认真研究,就完善绿地植物配置和种植结构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一是我市绿化建设一直遵循多种树少种草本花卉的做法。草本花卉仅在广场、道路节点位置布置;二是我市非常重视绿化植物的配置和层次的构建,今后将继续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优选冠幅大阔叶遮阴效果好的乔木作为行道树或行列树;三是我市现有道路行道树基本覆盖,行列树也不断在种植。在以后新建、改建道路上继续加强规划,为市民营造真正的林荫大道;四是立体绿化能丰富城市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增加绿量,改善生态环境。在不具备平面种植条件的地方,通过建造绿墙、楼顶花园、空中花园、阳台绿化、天桥绿化及桥柱绿化等,不断完善绿地植物配植和种植结构。

  王苏生代表提出《关于建好深圳绿道系统提升市民幸福感的建议》(第20150734号),我局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以下回复意见:一是完善特色绿道和优化服务功能。已规划建设形成总长度近2400公里的三级绿道网络,全市开展建设380个绿道“公共目的地”,建成自行车租赁点超过700个,投放自行车约25000辆;二是全市绿道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设立“深圳市绿道网建设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绿道;出台《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深圳市区域绿道管养维护运营方案》、《深圳市绿道网管养维护检查考评指引》、《深圳市绿道管理维护技术规范》等;建立全市绿道管理台账,绿道纳入市容考核,逐步健全区属绿道管理机制,促进绿道管理质量稳步提升和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推广服务。在部分绿道驿站引入U站服务,制作并免费派发《深圳市绿道地图册》、《深圳绿道使用指南》、《绿道上的深圳》专题片光碟等,将绿道信息和资料通过U站、微博、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市民宣传推广,并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绿道活动;四是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要求各区(新区)加强绿道的安全巡逻、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卫生隐患、联动共管、宣传推广和公众参与等日常管理维护;协调和配合交通部门推进全市自行车系统实现“一卡通”;三是协调各区(新区)绿道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地完善增加绿道健身、wifi、公厕、避雨亭等设施;四是对于代表提出的建好深圳绿道的对策建议,结合正在组织开展的《深圳市绿道网综合评估和优化提升研究报告》及《深圳市绿道网完善和提升工作方案》编制工作,重点研究和吸收代表建议的有关内容,提出绿道优化升级实施目标,推进我市绿道网的联通和升级,进一步完善绿道综合服务功能。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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