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挑战,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尽快扭转进出口下滑局面,促进我市外经贸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外贸考核机制。按照市政府与各区[含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下同]签订的《2012年珠海市外经贸主要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每月通报各区完成任务进度情况,年终对各区进出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区实行通报批评,对完成年度目标的区给予表彰奖励。(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转口贸易给予支持;新增进口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进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新增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利息给予补贴。以上所需资金在市科工贸信局产业发展资金中先行调剂安排,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新增资金支持,确保扶持资金足额支付。(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强化重点企业服务。落实市、区领导联系企业挂点帮扶机制。为进出口大户、成长性较快和准备开展对外贸易的大型企业提供重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制约进出口增长的困难和问题。(市府办、各区、市科工贸信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转口贸易。加强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制约转口贸易发展的关键问题。支持企业扩大转口贸易规模,今年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仓储企业,对增量部分按每出口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每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拱北海关、珠海检验检疫局、珠海海事局、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市港口管理局负责)
五、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年内组织参加22场大型经贸交流活动,市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国计划安排倾斜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活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保险费资助最高可达100%。加强电子商务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利用“广东易发网”、“网上广交会”等电子商务平台拓市场、抓订单。(市科工贸信局、市外事局负责)
六、积极扩大进口。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对列入国家和省鼓励进口目录的产品和技术,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发挥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和高栏港区的平台作用,扩大高档消费品和能源进口。(市科工贸信局、珠海保税区、高栏港区负责)
七、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修订完善《关于珠海市促进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加工贸易内销奖励范围。修订完善《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降低平台进入门槛,扩大支持方向和合作单位,引导更多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八、鼓励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参照省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设立我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在技术进出口、软件和文化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出口、获取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及认证维护升级、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市场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九、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掌握重点企业的增资扩产计划,服务好进出口大户的增资扩产项目,协调企业解决用工、用电、厂房扩建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投产。(各区、市科工贸信局负责)
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外贸企业招商力度,改善我市外贸企业增量不足的状况,为外贸进出口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横琴政策优势,加大总部招商力度,力争今年新引进一批总部项目,显著提高增加值。(市投资促进局、各区负责)
十一、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完善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加大对外贸进出口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继续发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作用,拓展平台服务功能,今年力争撬动银行贷款22亿元,为中小外贸企业保生存、求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完善外贸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便利、出口退税、外汇核销等问题。积极推动珠海电子口岸发展,为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一卡通”、“一站式”服务。(拱北海关、珠海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市科工贸信局、市口岸局负责)
本措施由市科工贸信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