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光明新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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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深公交(通)〔2016〕187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光明新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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