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龙华新区八一路改造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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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深公交(通)〔2016〕16号
因龙华新区八一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需延长八一路(人民路口至鸿昌路口段)封闭期限,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9月1日共6个月,继续封闭八一路(人民路口至鸿昌路口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建设路或周边其它道路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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