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从化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从府办〔2004〕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副局以上单位:
《从化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消防大队反映。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从化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情况督查方案
前段时间,广州市接连发生多起小型经营场所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为吸取火灾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起至8月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将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督查组,对各镇、街及有关单位“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制订督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广州市在花都区召开的“3·14”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以消防法规为依据,以防止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优化消防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督查时间
从3月20日至8月31日,每月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检查时间。
三、成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督查小组
组 长:陈滟湘(市府办);
副组长:高广雄(市安监局)、邓玉梅(市消防大队);
成 员:刘大光(市旅游局)、高镜游(市总工会)、魏小飞、胡俊华(工商从化分局)、郭永章(市教育局)、陆广英(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高锦祥(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黄柏强(市监察局)、李锦添(市城监大队)、徐素玲(质监从化分局)、宋跃平(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李耀星(市整顿办)、巢克基(市公安局)。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超同志担任。
四、督查内容
(一)检查贯彻落实市政府3月16日召开的关于开展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情况,有无制订整治方案。
(二)检查开展整治的具体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三小”场所有无制订整治措施,有无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情况,查看检查记录。
(三)检查有无按照市政府要求每月30日前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汇报开展整治情况。
(四)对各镇、街的“三小”经营场所进行抽查,督查责任单位有无进行过检查,有无检查记录,有无存在违反“六条标准”现象。
五、督查方法
采用查看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提问和对辖区“三小”场所抽查的方法。
六、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全体成员必须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认真对各镇、街道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督查组成员每次检查要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三)督查组成员要增强责任心,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被督查单位进行整改。
(四)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每月汇报制度,将整治情况以表格形式一式三份在每月30日前报市政府、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