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项目总投资1493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4.25万元。项目拟对现状沥心沙立交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三民岛往龙穴岛西转南(C)匝道及龙穴岛往保税港区南转东(D)匝道,C、D匝道分别为452m及465m,C、D匝道分别建有4车道、5车道收费站;改造现状东转北右转(A)匝道,改造长度285m,并新建1车道收费站;扩宽沥心沙东路跨线桥北侧的一幅跨线桥,长度约720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廊工程、绿化工程、收费棚及收费岛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扬尘、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施工期应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施工场地应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保持一定湿度,设置施工围蔽,防止扬尘污染;选用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防止噪声扰民;项目淤泥、流砂、弃土等应妥善收集,及时清理,运输时应密闭、包扎、覆盖,并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至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指定的余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或再利用,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2、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采取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隔声窗、声屏障等措施对沿线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降噪处理,以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加强沿线环境敏感点噪声影响***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检验和完善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