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管理职能
广州市花都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为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事务部、产业开发部、场地器材管理部三个部门。其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管理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积极培育和努力开拓体育市场,合理规范体育场馆经营活动,增强体育场馆的自我发展能力。
3.负责管理中心的体育场馆设施,配合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场地保障工作;为国内外体育竞赛、业余训练、群众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4.负责承办本区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协助各类体育协会、各单位举办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提高群众体育竞技水平。
5.负责区属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统筹经营开发等工作;继续多渠道筹集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完善体育场馆配套设施和功能。
6.承办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