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规划成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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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已完成区国土规划局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黄埔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6号),自批准之日( )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或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
特此通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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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2:25: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