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与区工商联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作机制框架协议
6月25日下午,区法院与区工商联签订《黄埔区人民法院 黄埔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作机制框架协议》,双方建立诉调对接、普法宣传、风险防范、信息通报等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两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双方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区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执行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效果,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区法院对涉及民营企业生产发展的重大案件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法律问题,及时向区工商联通报,区工商联在对民营企业投诉维权工作中发现的涉产权典型案件以及有冤错案件可能的线索,及时向区法院反映和移交,共同推动案件甄别纠正、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涉企案件诉调对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区工商联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商会调解制度和机制,区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名册,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对于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场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制定调解书,调解不成的,记载无争议事实,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导入诉讼程序。
四是联合开展“普法三进”活动,增强法治观念。不定期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搭建法院和民营企业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模式和载体,创新普法教育手段和形式,开展“法官进园区”、“裁判进园区”、“数字进园区”普法“三进”活动。开展以案释法,适时发布我区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生产经营、合同交易和融资等方面审判执行方面的裁判文书、典型案例。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庭审直播、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扩大审判影响。
五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区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民营企业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企业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有关司法建议抄送区工商联、相关各行业协会、商会,并注意回访司法建议的落实效果。
六是共同指导强化风险防范,促进规范经营。区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增强民营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经营。区工商联积极帮助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民营企业维权,引导民营经济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供稿:胡梓苑、郑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