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三加强三完善狠抓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加强项目资本金监管。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完善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提高准入条件,确保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探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体系,加强资金监管,预防损害购房者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前完成部、省、市、县四级住房信息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为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信贷、税收调控政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四)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制度。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方案审查,禁止商品住宅项目分单元、分层办理预售许可。对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督促企业一次性将房源公开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不得随意涨价。
(五)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制度。凡新开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如实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每季度一次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与企业资质管理、信用评价挂钩。
(六)完善房价监督监测机制。加强与统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房价监测机制,为价格控制目标的落实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