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司法局高效有序开展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根据(川司法发〔2017〕1***号)和(达市司法〔2018〕69号)文件各乡镇司法所应当由 3 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为适应司法所工作日益繁重的需要,解决司法所人力薄弱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关心下,开江县司法局迅速启动司法所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在自主招聘考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不到一月的时间就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了报名、审核、笔试、面试的流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宣传范围。成立考务办公室,确定党组书记、局长为总负责人,政治处主任具体抓落实。及时衔接人社、财政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讨论考试规则和考试流程,强调工作纪律和原则,制定招聘工作安排表,明确责任分工,对招聘各阶段工作内容、要求、人员进行细化。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开江县司法局2018年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岗位信息、招聘方式、报考条件、实施步骤等内容,通过开江县电视台、司法局门户网站、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渠道进行公示,为扩大宣传范围,吸引优秀人才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规范程序步骤,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工作安排表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报名资格审查,严明考试纪律。笔试出题由县人社局和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在笔试前一天抽取县外第三方进行出题,并随即赶往出题单位当地,全程监督封闭式出题,笔试当天由两人监督人员护送试卷至考场,考试过程中,对考生统一编号,密封改卷。严格按照面试的正规程序,组织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名单。
全程监督介入,确保公正透明。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县人社局和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介入,每个环节积极参与、严密把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保密规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招聘过程全程留痕,所有原始材料留存归档,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开展此次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