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首次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出罚单
“不拘小节”的市民注意了,垃圾不分类、随手乱丢、未按规定投放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均属违法行为。8月20日,依据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鱼珠街执法队开出罚单,责令当事人李某亮自行清理所扔垃圾的同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20日上午9时许,当事人李某亮将废弃的菜谱、淘汰的破旧餐桌丢弃在中山大道路旁,未投放至垃圾桶和大件物品临时回收站,鱼珠街执法人员小卢和搭档小黄巡查时发现立即制止,并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律宣传,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调查处理。
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李某亮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制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处以2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亮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了罚款,执法人员当天办结此案。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鱼珠街立即组织执法队、城管科、环卫站先行学习,又召集驻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委召开宣贯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街执法队、环卫站还联合8个居委会深入校园、小区、商铺、转制社区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与商户签订《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1112份,办理墙报36多个,使得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入脑入行。
据了解,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出罚单在我区尚属首例,是广州市第四个开出此类罚单的行政区。(供稿:余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