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丰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事件处理结果
2013年9月24日上午,张某、翟某、朱某等3人到新塘街信访维稳中心投诉广州丰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杨某拖欠其4月份至今工资,并且现在失去联系,他们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塘街劳监中队接案后迅速排查,并对该单位开出《询问通知书》一份,经调查发现:张某等3人所投诉的工资问题没有任何证明材料,都是口头所讲,经翟某所讲他们是朋友关系,包食住,从4月份至今老板杨某以钱未收回为由,一直拖到9月22日没法联系上老板杨某。
经过劳监中队工作人员对该案排查调处,并经过多种方式都无法联系该广州丰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杨某。针对这种情况,我中队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出租方广州市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处理此事件。
经过劳监中队多次排查处理,在10月8日上午由出租方广州市某管理有限公司垫支张某、翟某、朱某三人生活费共:1500元。
新塘街劳监中队麦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