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珠吉街司法所李敏英送锦旗表示致谢
11月10日上午,17年借钱纠纷当事人杨某良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 秉公办事”的锦旗送到珠吉街司法所,感谢司法所李敏英同志和其他工作人员热情为他追回钱款。
5月4日,杨某良来到司法所,要求为其追回来借出17年的钱。事情是这样的:杨某良今年60多岁,和张某中是广东省五华县老乡,1997年张某中向杨某良借款叁万元做生意,由于张某中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在2012年张某中病逝,这钱都没有偿还给杨某良。于是杨某良来到司法所,要求张某中的儿子张某发还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二年不追讨视为放弃,就算是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张某中的儿子张某发还钱。由于张某发不住在珠村,早就迁到了花都定居,给我们调解带来了难度,司法所人员一方面努力稳定杨某良的情绪,一方面与张某发谈话沟通,希望能够找到突破口,张某发也有怨气,说借钱人不是我,借钱人死了,不关我的事,反而要求司法所人员做杨某华的工作,不要在深夜和白天不停打电话,既影响了休息,也影响了工作,司法所人员多次与张某发谈话,说杨某良年龄大,老伴有病住院,而且急需用钱,你们大家都是老乡,曾经也帮过你们家,现在你的生活过得不错,能否先还一部分的钱救急,张某发答应先还一部分钱。5月13日早上,杨某华兴高采烈来到司法所,拉着我们的手说:“谢谢你们,借了十七年的钱,发梦都想不到能追回来”,原来张某发已通过转帐方式划入11000元,余下部分计划每月还款1000元。张某发拿出300元以示感谢,被我们婉拒了。11月10日上午,杨某良来到司法所,说钱已基本还清。
通过对这起纠纷的调解,我们感到作为人民调解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采取法制教育和亲情感化等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照顾弱势群体,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珠吉街李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