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冲口街杏花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老旧社区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荔府办〔2016〕25号)文件要求,2018年冲口街对杏花社区实施老旧社区微改造。按照《招投标法》、《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代建资格的单位参与承接此项目代建业务,最终以街道街道小额工程评标小组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为本工程项目的代建项目承办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冲口街杏花社区微改造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额:2900万元。
(三)建设地点:冲口街杏花社区。
(四)建设单位:冲口街道办事处。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须知
(一)服务内容、规模:对“冲口街杏花社区微改造工程”进行项目代建。负责本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实施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48.49万元。
(三)服务期:由工程前期推进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服务合同:根据代建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三、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1日(周末除外),8:30-12:00,14:00-17:3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冲口街道办事处4楼城管科(芳村大道东88号)。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联系人:孔***,电话:81580021。
四、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服务类资质及相关代建管理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交过往完成的代建工作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加盖公章的承包意向报价书(见***)。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承包人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冲口街小额工程评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以最接近平均价的意向承包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冲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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