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荔湾区政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上的***和视察广东时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新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上新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学习贯彻新时代法治思想,推动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和视察广东时以及中央政法会议上的***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担当,切实把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面提升法治荔湾建设水平。
2.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要点。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按时向区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及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已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规定,《广州市荔湾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3.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活动。8月15-16日,区司法局组织区属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培训,以加强荔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的政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以及法治素养,为加快建设法治荔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10月30日,组织召开行政应诉诉讼法专题讲座,邀请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肖志雄副院长主讲依法行政与行政应诉实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能力。11月29日,举办荔湾大讲坛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全区领导干部增长宪法知识、提升法治观念提供指导。12月1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职能。根据上级关于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机构、职能、人员的整合和融合,强化内部协作,努力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以机构改革为新起点,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明确各部门责任,实现权责一致。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综合、卫生综合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 提高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优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重新整合后的区司法局在承担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工作方面、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2.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稳步推进大湾区建设。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着力推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配合完善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效能监察机制。2019年至今,实现了行政许可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时,向产业区、园区进一步延伸政务服务触角,实现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事”的零跑动体验。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9项证明事项的通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3.整合资源统一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工作融合,科学合理界定监管事权,理顺监管职责。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对企业“无事不扰、服务到位”。
4.稳步构建“数字一张图”平台,提高行政效率。建设荔湾区的“数字一张图”,形成一套涵盖全区、内容多样的政务数据图层库,通过图层库的共享实现图层承载的各类政务数据共享,形成一张包含电子证照、小型工程、重点企业、基础设施、舆情分布于一体的监管一张图,大大降低各方之间会议沟通协调成本,有效提升基层监管效能。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与合法性审查有效结合,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全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及廉洁性评估,有效保障了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并进一步防止行政权力通过制度合法化导致的腐败问题。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着重推进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年初,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编制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期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2019年,区司法局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18份,全区共出台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的相关决策部署,对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设计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的专项清理,重点开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与现代化经济体系不相适应、与机构改革不相适应的清理工作,以平稳有序调整我区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此次清理涉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经各清理责任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审定,保留的有6件、进行修改的有10件、废止的有2件,清理决定待区政府审定后印发。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彰显依法行政理念。
1.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要求,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后,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调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确保决策事项依法依规制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19年经征询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并由区司法局审查、区政府审定,列入荔湾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有1项。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保障作用。2019年,区司法局共出具法律意见863件,与2018年同期原法制办出具的法律意见数量(705件)相比,增长了22.4%。
2.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合同风险。依据《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实际,规范区政府、区属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对重大合同签订前均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查把关,有效地防范政府合同风险。2019年,区司法局共出具政府合同及部门合同审查意见27份,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方面,有效地防范了政府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为我区招商引资奠定了合法性基石。
3.加强法制工作指引,规范重点项目依法开展。印发了《广州市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指导区属部门提高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加快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确保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职责。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将执法队伍回归原职能部门,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综合、卫生综合监督等专业执法队伍,直接承担执法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高监管执法效率。通过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在编制力量、执法力量上倾斜执法一线。梳理街道行政职权,并印发了《荔湾区街道行政职权实施目录》,更好地保障街道依法合规履行行政职责。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现代化。在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计分析 2018 年度我区行政执法数据,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通报,组织区政府各部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数据,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综合化,规范案件文字记录,明确执法案卷标准,推行音像记录,加强对区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督。区属各部门均按要求明确了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及相关审核程序,并进一步建立以本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专(兼)职人员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2019年,区司法局三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参加考试达500余人次,审核、办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近750个。
(六)依法多元化解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复议网上公开”专栏,对于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书进行保密化处理后均按规定上网公开,2019年共公开行政复议文书***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庭审室,加强案件实地调查取证及复议庭审工作,全年共对3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行政复议庭审,开展现场调查21次,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给予复议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平台,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合法、合理;三是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对于本级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处理建议意见。推动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融合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2019年,区政府共接待行政复议咨询、申请928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6件,其中受理136件,不予受理(含当事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20件,收案数量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8%。审结136件,审结案件中维持92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8件、撤销9件、确认违法5件、终止审理11件(含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的4件)、调解1件。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14件,直接纠错率为10.3%;通过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5件,间接纠错率为3.7%;综合纠错率为14%,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功能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2.发挥人民调解积极作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荔湾模式。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备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定期分析上报本辖区矛盾纠纷研判情况。加大重点难点案件化解力度,积极协调属地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律师等积极参与,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三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支撑、律师普遍参与、社会广泛协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一支由12人组成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了全市首家区级商事调解中心及全市首家涉侨纠纷调解室,推动建立便利、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截至目前,全区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962宗,成功1949宗,成功率99.34%。完善区律师调解中心,对于纠纷当事人直接申请的适合调解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开展免费调解;推进律师担任广州荔湾商事调解中心、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促成和解。
3.依法推进信访工作,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定期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区信访工作。印发了全区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方案,逐案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充分利用信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将涉及民生等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录入监察联动系统。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自2019年7月成立区人民来访接待厅驻厅律师工作室以来,成功疏导解决了信访事项共31宗。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凸显行政监督成效。
1.自觉接受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制度,重大事项经政治协商程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意见的办理。2019年,区政府共办理人大的建议125件,政协提案103件。
2.落实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的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22项,市人大代表荔湾联组听取荔湾区专题汇报3项。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上级政府行政复议监督。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复议机关的决定按期执行,通过司法监督、复议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及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2月12日,区政府安建国副区长以区政府负责人的身份出庭应诉,同时组织区属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100人旁听庭审,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
2019年,共有70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审案件46件,二审案件24件。一审案件中,审结29件,审结案中驳回诉讼请求的19件、驳回起诉的6件、撤诉3件、撤销1件(该撤销案件已提起上诉,二审未判决)。二审案件中,审结12件,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原裁定。
2019年,共有11件以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市政府审查,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10件,终止行政复议审理1件(为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4.自觉接受专项监督,执行行政赔偿制度。依法独立发挥审计专门监督的作用,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2019年,区审计局完成对全区7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全年审计发现问题金额61726万元。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监察建议。区政府全年未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八)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制定《荔湾区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荔湾区人民政府公报实施方案》、《荔湾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规范,指导全区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督促全区开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写和网上公开发布工作,区属相关单位均按时公开了2018年度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加强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管理。推进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多元化,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等规范文本,并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依法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法制机构的层级建设及法制人员的能力建设仍有待优化提升,需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部分单位未能完善法律顾问机构建设,已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加大行政行为公开力度。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仍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行政机关应诉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荔湾区政府将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核心要务,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建设法治荔湾、推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建设全面上新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推动区属部门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优化区属部门职能配置,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整合资源统一市场监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不断加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设力度,建立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为基础的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司法所指导、协助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讨论重大事项、起草政策文件及参与涉法事务等领域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权力公开运行。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建立行政权力动态清理、公开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继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庭审工作的开展,增强行政复议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督查指导,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不断提升出庭人员应诉技巧及应诉能力,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建立完善败诉案件的分析报备制度,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调解首问责任制,完善调解员专家库,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突发性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通过法治教育、案件代理、心理劝导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