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档案局(馆)中医口述历史档案采集项目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一个目标、两个融合、三大平台、四大抓手”发展思路,积极配合做好传统文化商旅活化提升区建设,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医文化。现就中医“口述历史”档案采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音视频制作资质,并有“口述历史”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档案局(馆)中医“口述历史”档案采集项目。
(二)项目类别:声像档案采集、编辑及整理。
(三)数量:1项。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五)项目内容:口述历史,是通过传统的笔录、录音、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记录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是一种将记录、发掘和认识历史相结合的史学形式。本项目通过访谈方式对名医、中医世家、见证者等进行分阶段分批次专访,采集当事人讲述亲历、亲见和亲闻的历史事实,补充记录发生在我区中医发展历史中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中医工作发展的集体记忆。
(六)项目要求:
按照荔湾区档案局提供的专访人物名单及归档领域说明,对人物的进行背景研究,制定项目方案,拟定采访题纲,以访谈方式对人物代表进行采访,并对相关“口述历史”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采访录制不少于600分钟的音视频资料。
2、结合访谈过程中的全程录音材料,原话转成文字材料;同时对文字材料进行编缉整理。
3、对访谈过程中的专访人物现场拍摄(如工作照、生活照、团队照、物品照等),并根据访谈内容,对相应图片资料添加文字说明,整理图片档案。
4、根据采访的视频资料,编辑制作不少于12分钟的专题视频/短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信息传播视听制作资质;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为项目配备一组包含策划、设计、采访、拍摄、制作的强大团队;
3、具备本项目需求相类似视频合作经验及成功案例。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示期: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档案局(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3、报名方式:提交纸质资料(主要含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工作方案或项目设计书;报价书等)。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有意报价者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索取专访人物名单等相关资料。
六、中标人确定
我方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报价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档案局(馆)
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3、报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1543499,手机:138****4038。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档案局(馆)
2018年7月3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