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关于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询价公告
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需开展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拟选取一家符合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为该项工作实施单位。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委托单位: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报价须知:
(一)项目预算为6500元,以此为最高限价。意向承包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为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归集、分析、复核,并出具报告等。
(三)受委托意向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约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具备资质的税务师;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验、资金实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5、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不需密封提交;报价书、进度安排承诺书需密封提交。
(五)签订委托合同:根据审核意见签订委托合同。
(六)结算方式。一次性支付委托款项。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1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下午16:00止。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荔湾区西湾东路8号。
(二)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16:00时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三)联系人:卢德昌,办公电话:8***71667,8***72950。
(四)报价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或将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留意公告信息。
九、报价比选地点: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十、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需根据实际报名单位进行询价。比选工作由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即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18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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