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现将我区组织申报和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请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1、2要求,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课题类别、资助经费、申报条件、研究时限、预期成果、材料内容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特别提醒: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承担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三年,或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未满五年,或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或已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立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同一课题在立项前已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课题立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每个课题限报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前3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其他成员限参与2项课题。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
二、材料申报限额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区申报限额见市教育局通知***3)。因此,我区接受各单位申报限额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与专项课题各1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部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材料不齐全者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一)课题申请书(不含课题论证部分)。
(二)课题论证部分。
(三)课题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四)申请青年专项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名师专项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名师证明材料。
(六)其他佐证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特别说明:(1)“课题论证部分”不能出现可能影响公正评审信息(如校名、姓名等),如有校名或姓名等信息一律用XXX等符号代替。(2)课题负责人在申请书中承诺课题研究预期成果(要求细化到是否发表)应不低于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的标准,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申报办法
(一)报送书面材料:在2020年6月5日(周五)12时前,申报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一式一份)、课题论证部分(分开装订、不署名、不盖章、一式五份),以及《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签名、盖章、一式一份),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区教育发展中心科研部(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之二204室)。申报材料请注意需加上课题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名师专项课题负责人的名师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
(二)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将《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和《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论证部分(2020年修订)》电子版打包,以“单位+申请人+课题名称”命名,OA至区教育发展中心科研部高慧冰老师的账号,报送截止时间同上。
五、评审推荐
(一)区级评审推荐:区教育局委托区教育发展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进行评审(包括对重点课题的推荐评审和对一般课题、专项课题的拟立项资格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区教育局提出我区各类课题推荐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后报送市教育局。
(二)获推荐课题市平台网上申报:根据我区推荐课题名单的公示结果,各相关单位通知获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注册账号及上传申报材料,经申请单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送。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题课题的网上申报为6月15日至19日17:00前,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js.gzeducms.cn/,网上材料报送有关问题请加入QQ群(群号:690431382)咨询(注意:请各相关学校务必待区教育局通知后方可加入该Q群)。区教育发展中心科研部对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保留底稿。
(三)请各单位按照申报工作的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做好指导协调、申报资格审核、申报材料质量把关的工作。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填报不符合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逾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rar
2020年5月25日
(联系人:高慧冰、张文学,联系电话:87670267、835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