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调研处制定技术交流管理试行办法和研究类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市国土规划委着力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和研究类项目的统筹,对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的前瞻性、宏观性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出可行性决策建议,提高成果共享和应用。由综合调研处起草制定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技术交流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研究类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分别从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责任部门、经费保障、征集项目、提交材料、项目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提交立项时间期限、审定年度立项计划并公布、项目开展、成果应用建议、评审和结题、整理备存、成果应用、计划执行通报、施行时间等方面,对该委研究类项目工作和技术交流工作进行规范。
上述两个办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完善,于4月15日市国土规划委办公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的制定,有助于加强市国土规划委研究类项目的统筹性、计划性,做到有计划、有整合、有指引,避免重复、漏缺;做到有成果、做整理、齐共享,提高应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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