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邻府办函〔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单位(部门),中省市各驻邻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就成立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再保留邻水县留守儿童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人员组成
组 长:石国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罗中锐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袁应利 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
胡义学 县政府副县长
李坤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曾雪峰 县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
王树成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海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熊前英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宇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熊利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 林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胡 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吕洪川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娟 县妇联主席、县妇儿工委办主任
唐世锋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 纬 县财政局局长
范小波 县教科体局局长
张行平 县司法局局长
肖 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文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清裕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宏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胜川 县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谭钦超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周云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阳宏伟 县应急局局长
游志国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包小明 县统计局局长
李和容 县医保局局长
魏正秋 团县委书记
李胜勇 县残联理事长
姜春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冰梅 县国资办主任、财政局副局长
李 勇 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刘 浪 县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王树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相应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行文。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