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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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黄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拆除兰亭酒店外废弃水塔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废弃水塔位于城市江山小区西北侧望江路旁,系武胜县安泰丝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2016年修建望江路时,县政府计划拆除该水塔,与武胜县安泰丝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因该水塔当时处于供水使用状态中,且拆迁补偿过高未达成一致意见,修建望江路不得不调整道路线形避让此处水塔。目前,该水塔已废弃,其所处地块在城市规划中为公园绿地,若拆除成本太高,但保留该水塔可为武胜县城增添一抹城市记忆。同时,根据县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房屋征收工作由县房屋征收中心负责,我局将把你的建议函告他们,拆除与否事宜由县房屋征收中心处理。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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