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揭市建建〔2008〕6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外来施工企业:
一年一度的元旦、春节将至,这段时间是建筑施工生产的高峰期,天气宜人,各施工单位都想在雨季来临之前赶进度,抢时间,加上部分外地农民工埋头加班,一心想拿几块工钱加家过年。容易造成疲劳作业和人心涣散,安全管理不到位。包括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检查落实。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节假日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年终质安生产大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排查和整改,要提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落实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责任人,强化施工企业对特种作业机械和部位的自查自改、维修保养,以及对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的监护,记录和汇报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近期安监机构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要提高安全巡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难度较大的部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落实安全措施是:
(一)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如深基坑、高支模、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及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按要求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确定,并落实施工企业和监理机构人员,认真履行监护报告职责。
(三)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特别是安全防火措施及应急队伍的建立。
(四)落实工程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节假日停工、复工时间以及去留员工各自的安全注意事项。
(五)落实各工程项目建立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逻制度,并将值班表和电话报当地安监站备案。企业领导干部及工地管理人员要加强作业区和生活区的安全管理,防止工地物品被盗、失火,工人酗酒、***闹事,确保长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六)落实工程项目部节后工地复工前,应组织一次现场防护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才能复工,并向当地安监站报告。
(七)针对城乡住宅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要求对各施工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检查落实到位,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各县(市、区)建设局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情况于元月20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建工科。
揭阳市建设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