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敏维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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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高社保[2016]11号
关于郑敏维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任命:
郑敏维同志为职工医疗保险股科员。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30日
抄送: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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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0:20: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