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审计局三项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屏山县审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一、主动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任务,对局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干部作风效能方面,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强化教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教育谈话、“五必谈”活动等,要求班子成员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定、强化政德操守;通过审计项目全过程廉政监督(审前廉政教育、审中廉政监督、审后廉政回访),职工微信群“廉政事项随时提醒”和节假日“廉政纪律重点提醒”等向职工宣传廉洁知识,树立干部职工廉洁从审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落实责任,抓好廉政监督职责。全面压实责任,明确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股室,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与班子成员抓好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项目的廉政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促使审计干部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