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鸭池乡光明村华象村清平村越红村中华村土地整理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屏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9月4日对屏山县鸭池乡光明村、华象村、清平村、越红村、中华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结算(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2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4〕136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4〕1368号)同意在屏山县鸭池乡光明村、华象村、清平村、越红村、中华村实施2014年度第四批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1957.85亩,投资概算1561.49万元。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核准项目施工为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为比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国土局作为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了该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严格管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认真执行了公开比选、招投标制度、工程合同和变更制度;同时在项目区设立了宣传牌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项目范围、内容等要素进行公示。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勘察单位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地质队,设计单位为泸州市宏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县国土局未提供勘察、设计相关资料。县国土局在项目施工方面,管理和服务较为到位,但在管理中也存在前后资料不一致等情况。
县国土局通过实施该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通过对田、水、路、村的综合整治,基本实现了农村道路、排灌设施全部配套,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2015407.83元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屏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屏山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按审定的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